| keaidediandian 发表于2008-07-25 09:57:06 加为好友 | 打个招呼 | 发送消息 |
| 37 楼 |
气愤,换做女儿试试,这样的婆婆可恶,而这样的老公不要也罢,凭什么他们娘俩给媳妇判死刑,这个选择应该由孕妇本人来决定。悲哀啊,我们的国家这样的婆婆和老公太多,在他们眼里,媳妇没了可以再取一个,可他们有没有想过,孩子更需要母亲!我觉得以后出现这种事情,应该交给娘家人和准妈妈决定,而不是那种混蛋的男人和婆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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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是要保大人啊,孩子还是可以要的,当然不是说孩子不重要!这个时候男人是应该站出来的!看来婆婆就是婆婆,永远也不可能是妈妈!连最起码女人的资格都没有,当初她怎么不难产死了??省的留下祸害,害别人的女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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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happy nini baby 发表于2008-07-25 11:09:26 加为好友 | 打个招呼 | 发送消息 |
| 43 楼 |
离的好,这种男人要不要吧,最好孩子也别给他。娶老婆就是为了孩子吗?没人性。难道不怕孩子长大以后记恨他。如果产妇不幸遇难,以后孩子问起,他不羞愧吗?男人啊,多半不是什么好的。 引用 易易妈妈回复道: 我也看到这个贴子了,后来产妇的嫂子说了这样一句话:“我们家养了二十几年的女儿在生孩子这个关头被你家给判了死刑。”后来把产妇接回娘家了。再后来离婚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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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医院就不该有这样的选择.都是生命,都应该尽量保住,实在不能两全,也应该视情况轻重医生自己处理,问婆婆和老公,他们有什么权利决择别人的性命该不该留.要真的要问,应该问那个做妈的人,只有她有权回答.其他的人都是扯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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